佛山入选全国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
佛山市被确定为国家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,是华南、东南地区唯一入选的城市。
近日,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、水利部办公厅印发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、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名单的通知》,佛山市被确定为国家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,是华南、东南地区唯一入选的城市。
开展再生水利用是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的有效措施,是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污水资源化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。佛山市践行“节水优先、空间均衡、系统治理、两手发力”治水思路,坚持“四水四定”,按照省政府关于再生水利用的工作部署,全面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,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,建立再生水利用制度体系和激励机制,加快完善再生水供给、输配、利用、计量、监测等基础设施。作为全国唯一的制造业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,佛山市引导一批工业园区构建起高效绿色的水循环利用体系,充分发挥再生水的社会效益、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。2023年佛山市再生水利用量达到1.5亿吨,再生水利用率达34%。
下一步,佛山市将以建设国家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为契机,用三年时间,重点构建“规划布局合理、产输设施完善、工业聚集区为主、利用领域多元、制度体系健全”的再生水利用格局,优化水资源配置结构,拓宽再生水应用领域,分区域、分阶段推进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,将年再生水利用量提升至2.3亿吨,将再生水利用率提升至47.9%,创新探索出南方丰水地区工业城市再生水利用的典型模式。(通讯员:佛水宣)